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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上课水平,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豫财院〔2020〕203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时间与地点

试讲自即日起开始,须在开课前进行完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二、试讲流程

(一)试讲教师自选该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内容,现场授课15-20分钟。  

(二)评课专家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

三、注意事项

(一)试讲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开课学院具体实施,评课专家组由3-5人组成。各学院视情况邀请校级教学督导参加试讲工作。  

(二)试讲教师应按照要求准备好教案、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试讲内容应体现试讲章节的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设计。

(三)试讲教师应使用多媒体课件、雨课堂等信息化手段丰富教学资源,体现学生中心,便于学生开展自学。

(四)各学院须对课程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试讲结束后,每门课程均须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以上表格纸质版一式二份,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各留存一份,电子版扫描件请于1月10日前提交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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