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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督导,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2020〕275号)要求,结合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及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评估成果,结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围绕学校教学工作目标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实效,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改进,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督导文化建设”,深化督导指导作用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2020〕275号)要求,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机构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文化”建设,强化科学督导理念,优化督导工作机制,提高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强化科学督导理念。让“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成长”成为督导专家的共识,在“督”“导并重的工作基础上,加大“导”的力度,逐步实现从检查型督导向服务型督导的转变。

2.优化督导工作机制。总结督导工作经验,将原有“督导组每月情况汇总”“专题研讨会”“期末工作总结会”等制度化,并使督导委员会向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会”常态化。

3.强化学院督导的主体意识,发挥院级督导在“督导过程全覆盖”“教师听课全覆盖”过程中的作用,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听课评价及反馈

1.开展常规听课

校、院两级督导根据相应的听课范围有针对性地听课,并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反馈。

听课重点考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考察教师教学方法改进情况,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加大对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的督导力度,将思政课程作为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督促教师引导学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纳入督导工作内容。

本学期听课的重点是:(1)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课堂教学、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改革、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考评良好等次以下教师的课堂教学等。(2)持续关注上学期课堂教学发现问题的教师改进情况。如年轻教师讲课深度的进一步提升问题;部分教师疏于课堂教学管理、个别外聘教师调课等问题。(3)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产业(行业)学院建设,对应用型教学、对实践教学环节重点督导。如围绕OBE教育教学理念,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等方面,对实训课、实验课、实践教学、理论课堂的能力培养进行重点督查。

学院督导进一步提高督导覆盖面,实现一学年对全部任课教师听课“全覆盖”。本学期要优先对上学期覆盖不足的教师听课。针对新进教师、年轻教师、讲课技能有待提高的教师,学院要在督导计划中明确督导帮扶名单,制定具体的帮扶举措和改进提升计划。

2.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及反馈

在常规听课期间,教学督导应及时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展评价,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在常规听课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职能部门反馈。各督导组组长每月按时向督导科提交课堂听课评价,反映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优秀典型或突出问题。按照实际情况可以对老师进行跟进督导,确保督导工作实效。

各学院教学督导组认真履行院级督导组工作职责,对本学院教师教学、学生上课等教学运行情况,以及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给予指导,对存在的普遍问题,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参与教学检查,提升教学质量

1.参与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

校、院两级督导参与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要对期初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期末教学检查对期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结束后,及时梳理问题并反馈至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2.开展日常教学情况检查

通过实地及电子监控系统,开展1-2次全校教学活动检查。检查教师到课、上课情况、学生到课率及听课情况,促进学校的教风和学风建设。与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日常教学情况检查。

3.参与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等专项检查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校级、院级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等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强指导评价,发挥校级督导委员会作用

1.指导二级学院督导组开展活动

开展二级学院督导工作情况调研,了解二级督导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形成指导建议。指导二级教学督导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并适时对各学院的教学督导情况进行抽查。   二级督导组应全面参与学院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参与日常教学情况检查;参与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等专项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助推应用型人才培养。

学期末,学院教学督导组撰写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成效分析报告,并详细统计本学期的听课次数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2.参与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活动

校级教学督导深入到各学院,对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3.参与相关教学评价、评审活动

参与校级课堂教学比赛、听课月活动观摩课等活动及相关教学评价、评审工作,指导教师提升教学基本技能和课堂教学水平,引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4.关注并反馈教学运行信息

结合学校教学组织、运行、质量、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普遍性或个别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相关学院、职能部门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供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督导工作成效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督导培训会、交流会等,及时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持续提高督导能力。

2.围绕教学工作的重点,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主线,积极探索与外校督导联合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教学督导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教学督导要全面深刻理解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教学水平与人才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学习,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树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要求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观,认真履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落实课堂教学督导通用质量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二)“督”“导”结合,切实提升教师业务能力。教学督导需深入教学第一线,按时听课,及时评课,并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反馈,反馈内容要具体,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日常工作应及时记录,专项工作应及时总结,督导材料应及时整理存档。

(三)及时总结反馈,持续整改提高。在督导过程中,既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也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校级督导每学期撰写个人督导工作总结,组长汇总后撰写小组督导工作报告。院级督导组每学期撰写督导工作总结。

(四)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实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督导科做好全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与督导、学院的沟通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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