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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8-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督导工作办法(修订)》(豫财院2020〕275号),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线上督导,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1.开展线上听课活动(第14周)

依托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线上课程教学督导工作,具体方式包括:进入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查看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设计等课前准备情况;听取教师上课的实时状况;利用在线教学平台记录统计功能,查看教师教学任务布置、学生在线学习、教学讨论、单元测试等教学实施情况,查看学生评价情况。

2.指导学院开展教学督导(第14周)

在线教学期间,各学院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督与指导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校级教学督导按照联系院,参与到各教学单位的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中。依托院开展小组督导,主要解决特殊时期教学督导的组织问题,目的在于加强线上教学督导,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3.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第12周)

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由开课部门组织实施。校级教学督导依据联系院的安排,重交流,严要求,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因疫情防控,本学期试讲工作主要借助线上教学平台展开。

4.加强信息反馈(第14周)

教学督导要进入课程现场教学过程,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督查相关教学统计结果,并与任课教师做好反馈工作。同时,以教学周为单位,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和建议。

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在线教学情况,在线教学督导工作在时间和方式上会做适当调整。

二、开展常规听课活动,推进课堂教学创新

5.开展常规听课(516周

根据联系院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听课,完成常规听课任务规范填写听课记录并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反馈。

要将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考察内容纳入督导范围,重点考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集中教学磨课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的课堂督导,推动OBE理念在课堂教学的落实,推动教师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加大对思政课程的督导力度,将课程思政纳入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6.开展课堂教学评价(516周

在常规听课期间,教学督导及时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展评价,认真反馈,推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创新,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听课情况,对课堂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建立跟踪机制,做到持续改进。

7.反馈督导信息(516周

教学督导在听课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教师教学情况学生的习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引导和反馈,并根据相应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出现教学事故的,要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反馈,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参与教学检查,规范教学管理

8.参与期中教学检查(第811周)

参与学校开展的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是参与期中教学检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对教学管理、教学教研、质量监控、教学档案等开展全面检查。在各院自我检查的基础上,由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撰写出总结报告,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9.参与试卷查(第915周)

试卷抽查主要是检查试卷命题的合理性与试卷批阅的规范性。本学期试卷抽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开展试卷抽查。试卷查可与期中教学检查合并进行

10参与实践教学检查(第116周

实践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实验教学的督导检查,推进实验教学效果提升;开展实习实训的相关检查,提升实习实训效果;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强化规范,提升质量。实践教学检查的内容可纳入期中教学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11.参与日常教学情况检查(116周)

依托学校的教学监控系统,开展1-2次全校教学活动的视频检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教师到课和上课情况检查学生到课率和听课情况,促进学校的教和学风建设。教学督导要做好相关检查和记录。

12.参与教研活动检查与指导(第516周)

在各教研室活动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校级督导依据教研室活动计划对各院教研室的队伍建设活动开展活动成效等方面进行抽查,推动教研室建设的常规化、规范化。教研室活动可视情况纳入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四、加强指导评价,发挥督导作用

13指导的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工作1周

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对各院组织的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予以监督指导,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予以评价指导。

14.指导各院的听课月活动。(第10-13周)

依据学校关于听课月活动的整体安排,主动参与到各院开展的听课月教学观摩活动中去,查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办法。通过对各院听课月活动的指导,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

15.指导院教学督导组开展活动(第116周)

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院教师教学、学生上课等教学运行情况,以及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各院教学督导组扎实开展工作,并适时对各院教学督导情况进行查。学期末院教学督导组撰写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成效分析报告。

五、做好督导工作保障,持续改进提高

16.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第119周)

日常督导工作要随时记录,专项工作要及时总结,有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存档。校级督导每学期末撰写个人督导工作总结,各组组长汇总后撰写组的教学督导工作报告

17.改进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第119周)

针对教学督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提升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水平。教学督导科做好相关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教学督导的沟通,服务好教学督导的工作,并作好相关资料的保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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