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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8〕140号),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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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10周(4月22-25日)为教学单位自查,由教学单位自主开展。第11周(4月27-30日)为学校组织检查,由校级督导与院级督导联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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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进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二)领导、督导、同行听课情况

)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听课月”活动及示范观摩课落实情况

)师生座谈会开展落实情况

)学生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

)教风学风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除重点开展以上检查外,还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教学工作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各教学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互查、研讨等活动,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并结合教研室的听课、评课情况,广泛收集教学信息,全面了解教学动态。

(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重点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探索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三)认真总结,持续提高。检查重在以查促改、以查促建,通过检查将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检查结束,各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请窗体顶端

)科学归档,管理规范。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教学过程档案、教学检查材料,及时归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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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送,闭环管理。附件1、2、3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学督导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专家意见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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