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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8-28日

二、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2月18-23日)

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二)学校抽查(2月24-28日)

在学校开学首日检查、学院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教学督导深入学院检查并敦促整改完善。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保障到位情况。检查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教材、师资到位情况、教室座椅设施及卫生情况等。

2.实践类课程安排情况。检查实践类课程是否安排到位,是否存在课程冲突或错漏情况。检查实验室的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是否准备就绪,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是否齐全。

3.教学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教室、实验室、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若存在问题,需及时报修并跟进维修进度。

(二)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秩序。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检查课程开出率和学生课堂出勤率。

2.课堂教学。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如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是否备齐课本、点名册、教案、课件、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学设计等,以确保授课质量;检查学生到课、听课抬头率等。

(三)上学期资料归档情况

1.做好上学期期末试卷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上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听课记录本、听课总结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1.确认本学期院级督导组运转情况。

2.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听课计划,按要求准时上报并认真执行。

(五)教研活动情况

各学院在开学后一周内制定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提交学院院长审定后执行。

(六)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试讲

各学院要检查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等有关人员,按要求开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教学情况。《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盖章签字纸质版于2月28日(周五)下午17:00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房间),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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