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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8〕140号),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第10周,11月11—15日):教学单位自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先行自查,逐条总结,于11月15日前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

(二)第二阶段(第11周,11月18—22日):学校组织检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及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联合开展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现场向教学单位反馈。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结果、结合检查组反馈意见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29日前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教学检查。检查理论课、实验实训、实践课等教师教学情况、授课进度、授课效果、学生出勤情况等。

(二)学院领导听课、院督导听课情况。

(三)师生座谈会情况。检查是否召开了师生座谈会、对师生座谈会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记录情况。

(五)本学期教风学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期初教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除开展以上检查外,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教学工作的其他方面进行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各教学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互查、研讨等活动,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并结合教研室的听课、评课情况,广泛收集教学信息,全面了解教学动态。

(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应对教学工作状况和检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重点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探索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三)认真总结,持续提高。检查重在以查促改、以查促建,通过检查将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检查结束,各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四)科学归档,管理规范。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教学检查的活动材料,及时归类存档。

(五)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学督导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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