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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落实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定于9月9—20日(第1-2周)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9月9—13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师教学准备方面

任课教师需备齐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学生花名册等教学资料。

(二)教学运行方面

主要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情况,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1.教学秩序。各学院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检查课程开出率和学生课堂出勤率。

2.课堂教学。各学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如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教师)是否带齐课本、点名册、教案、课件、教学计划进度表,以确保授课质量;检查学生听课情况等。

(三)教学保障方面

各学院检查师生教材领取情况、师资落实情况、教室保障情况、实验室设备及安全情况、教室座椅设施及卫生情况等。

(四)档案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

1.核查上学期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归档工作。

2.确认新学期院级督导组成员名单,并按要求准时上报。

(五)教研活动方面

各学院在开学后一周内制定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提交学院院长审定。

(六)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

各学院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听课计划,按要求准时上报并认真执行。

(七)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试讲

各学院要检查新学期新开课、开新课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二、学校检查组检查

(一)学校组织开学首日检查。

(二)9月18—20日,学校教学督导根据学院自查情况检查,向学院反馈结果并督促整改完善。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等有关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教学情况。检查中需填写《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并将盖章签字纸质版于9月20日(周五)下午17:00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房间),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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