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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梳理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定于第18周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学校成立校级期末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校级督导、院级督导、教务处、实验管理服务中心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联合深入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院级期末教学检查小组,由各教学单位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根据要求开展具体检查。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1月2-4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由教学单位自主开展,1月5日全天学校组织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期中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师生座谈会、教研室活动等。

(三)本学期实验相关材料完成、归档情况。包括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实验大纲、实验报告、实验成绩登记册、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的准确规范填写、归档情况。

(四)本学期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听课记录本填写情况、教学督导总结完成情况;观摩示范课的开展情况等。

(五)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情况。包括是否制定有评价细则,学院评价结果内部是否公示,师生参与率情况等。

四、材料存档与提交

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教学档案存档情况全面检查,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检查情况,请各学院如实填写附表将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办公室(附1、附2于2024年1月4日17点前提交,附3在检查结束后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单位听课统计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验室归档材料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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