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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和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决定开展“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建设情况

1.了解学院是否建立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统筹联动的院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并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2.了解学院、教研室两个层面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3.院级教学督导员和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人员配备及构成情况。

(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1.教学检查及资料留存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专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执行及修改等)开展及资料留存情况。

2.听课及资料留存情况:学院各类人员完成听课任务情况;对听课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反馈情况以及相关人员是否跟踪改进;重点教师本学期听课及被听课情况。

3.教学督导及资料留存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学院教学督导组是否制定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是否开展学年或学期工作总结;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听课覆盖情况。

4.师生座谈会及资料留存情况:考查学院是否按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是否对师生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及跟踪改进情况。

5.评学评教信息反馈及资料留存情况:是否对学生评教结果进行分析、向教师反馈并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分析,是否针对性采取措施。

(三)其他教学质量管理活动情况

1.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开展及资料留存情况:了解学院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新开课、开新课试讲,资料留存是否齐全。

2.教研室活动开展及资料留存情况: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记录、工作总结,教学信息收集反馈及跟踪改进情况。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开展及资料留存情况:了解学院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基本流程,重点是整改举措及效果。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形式: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自查工作由学院按照检查表自主开展,学校检查由校级督导两人一组带一名院级督导对对口学院开展检查。

时间安排: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10月10-13日学校组织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在自查阶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简明扼要、客观真实地填写《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表》(见附件),并于检查结束后将纸质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备案,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二)学校检查具体时间由责任督导与二级学院在时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检查前一天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附件: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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