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符合评估相关要求,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决定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存档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届-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存档资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认真检查2021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存档资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要求全覆盖。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将对各学院2021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二)对“中国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逐一核查,同时针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双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核查(系统、过程性资料、正式文本等均要体现双导师)。

(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每生1个资料袋)。包括:课题申报表、开题报告、开题答辩记录表、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表、评阅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表、毕业答辩记录表、毕业答辩成绩表、综合成绩评定表,论文(设计)过程指导资料(如初稿、二稿,相关图片等)、纸质版论文等。

(四)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五)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分析表。

(六)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七)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电子版,含毕业设计作品、说明书、光盘等。

(八)工作总结。

四、检查时间

(一)学院自查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9日。

(二)学校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依据

(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豫财院〔2021〕230号);

(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通用质量标准(豫财院〔2023〕131 号)。

六、总体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做好自查相关工作,于7月2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总结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行政楼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版权所有©2022

最佳分辨率: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