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项常规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措施。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18〕140号),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从第8周开始到第12周结束。具体如下:
1.第8周~第9周(4月11日-4月24日)各教学单位自查;
2. 第10周~11周(4月25日-5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抽查;各教学单位填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1);学校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
3.第12周(5月9日-5月15日)质量管理中心汇总资料,进行总结。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正常,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到课情况;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教师实际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表所填内容是否相符;教师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是否适当;教师教案是否完备;学生上课是否持有教材;辅导和作业批改是否认真;检查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情况。
2.教学管理与教改情况。各单位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情况,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磨课”活动开展情况、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含教学事故查处与整改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情况。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的情况,主要包括: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含上学期教学督导总结、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情况。
3.实践教学情况。(1)实习教学的安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2022届本科毕业班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相关材料。专科毕业班的实习检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因疫情原因,部分毕业生若暂未返校,其毕业实习的相关纸质材料在返校时学院务必及时收取存档。学校的实习检查主要围绕五点:一是校企合作基地。具体检查内容:是否与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建设稳定的实习教学基地,合作单位是否有稳定的、高质量的实习指导教师,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及三方实习协议书。二是实习时间。具体检查内容:实习时间是否有保证,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时间保持一致。三是实习经费。具体检查内容:实习经费的实际支出使用情况是否合理。四是授课计划和实习方案。具体检查内容:授课计划、实习方案制定是否科学,实习内容和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校企双方指导老师是否能够胜任,学生实习岗位是否与专业相匹配,实习统计表、集中实习备案表等数据、信息是否完整。五是实习过程管理材料。依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要求(观测点4.3.2实习实训部分)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归档材料目录》,具体检查内容:实习大纲、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成绩汇总表等相关实习过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实习大纲是否按学校模板规范制订,实习周志、实习报告指导老师评语是否客观公正,实习成绩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实习工作总结是否真实全面。是否有调研、日常管理、业务学习、活动记录等文字图片资料。是否开展有实习单位评价等。(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
(2)实验教学的安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实验教学大纲的有无,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填写是否规范、逐项评分是否科学、评语是否规范、手写签名是否完整。
4.试卷批改与考核材料归档情况。主要检查上一学期各专业试卷命题的合理性与批阅情况,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是否齐备、考核材料的装订是否符合规范,课程重修材料和学业预警材料归档是否齐备。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各教学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互查、研讨等活动,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并结合教研室的听课、评课情况,广泛收集教学信息,全面了解教学动态。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由教学督导和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的相关同志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意见表》(见附件3)。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状况和检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重点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探索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3.妥善保管教学检查活动材料。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豫财院字〔2018〕148号)的要求,有关本次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始材料,各单位均需及时归类存档并妥善保管。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纸质版报质量管理中心教学督导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439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教学检查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意见表
质量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