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质量,提高上课教师水平,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 》(豫财院〔2020〕203号)和各部门上报的新开课、开新课情况,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时间与地点
试讲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院(部)自行安排。
二、试讲流程
1.试讲教师自选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内容,现场授课15-20分钟。
2.评课专家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
三、注意事项
1.试讲工作由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各开课院(部)具体实施。校级教学督导视情况参加各院(部)的试讲工作。
2.试讲教师应按照要求准备好教案、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试讲内容应体现出相对完整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设计。
3.试讲时可使用多媒体课件。板书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做到简洁、工整、美观。
4.试讲工作结束后,每门课程须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教学单位对课程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以上表格一式二份,分别上报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16室)和质量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19室)。
附: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